前段时间,在河南安阳,一名男子醉酒骑电动车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,1年后男子不治身亡,货车竟然被判主责!
当时,大货车正常行驶在道路上,没有超载、超速、酒驾、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,也没有事后逃逸,而骑电动车的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3,早已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,货车司机被交警判定为主责后被刑拘,他很不服气,申请复核。
安阳市交警支队出具《复核结论》,以认定事实不清为由,撤销了大货车承担主要责任的认定,但内黄县交警仍然以完全相同的理由、证据,第二次认定大货车承担主要责任。
因事发现场并没有监控录像,双方车辆均没有行车记录仪,事故发生后男子已经处于昏迷状态,无法说明当时的情形,此事存在非常多的争议。卡友们,你们怎么看这件事?货车该判主责吗?(内容来源:老马看世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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